您的位置:首页 >综合动态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怎么抵扣(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大家好,我是小新,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怎么抵扣,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般纳税人只是未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的,可以抵扣,但是需按规定报备。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销售机动车时开具的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未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但取得了发票联和其他联次,这种情况可视为遗失机动车统一发票抵扣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28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即无抵扣联也无发票联的,因无法证实该业务发生,不能抵扣。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