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新,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固定资产盘盈影响所有者权益吗,固定资产盘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固定资产盘盈,就是指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的时候,实存数大于账存数,实物多于账面。
实行新会计准则以后,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盘盈应该如何处理?由于有多种说法,令人感到困惑、迷惑、疑惑。
本文通过梳理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以下简称《讲解》)中的有关表述,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探究资产盘盈的正确处理方法。
一、表述:乱花渐欲迷人眼
(一)准则条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四章 前期差错更正 第十一条……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该段也见于《讲解》第440页。
(二)《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人民出版社,2006,ISBN978-7-01-006120-7)
1、第二章《存货》第19-20页
“(三)盘盈存货的成本 盘盈的存货应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2、第五章《固定资产》
①第66页
“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减去残料价值以及保险公司、过失人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置净收益,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完工后发生的工程物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②第76页
“四、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 固定资产是一种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的有形资产,因此,对于管理规范的企业而言,在清查中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是比较少见的,也是不正常的。企业应当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清查中发现固定资产的损溢应及时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③第76页
“一、 新旧比较……(四)改变了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 原准则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在盘点当期入账,同时增加当期的营业外收入。新准则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
3、第三十六章《分部报告》第589页
“营业外收入包括企业实现的与日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如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处置抵债资产收入、长券长款收入、罚没收入等。”
二、“推论”:蓬山此去多歧路
从上述规定中似乎可以得出以下“推论”:
1、固定资产盘盈:
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讲解》第589页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第76页固定资产盘盈的论述及“新旧比较”特意强调改变了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由增加当期营业外收入改为作为前期差错处理。
2、存货经批准后从“待处理财产损溢”转入当期管理费用或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两种方法是“矛盾”的。
3、工程物资在完工前的盘盈冲减工程成本;完工后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工程物资虽然不是存货,但在资产构建中的作用与原材料在产品生产中的作用类似,应采用相同的处理方法。目前的处理也是不一致的。
“矛盾”重重、“错误”百出、无所适从。
一些会计工作者,包括部分大学会计专业教师和部分考试网站的辅导老师,认为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一条处理,即作为前期差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不经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甚至也不必经过有关部门或机构批准。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讲解》中不同的表述是矛盾的,应统一按照上述口径执行。并推断“由于规定不一致,考试应当回避”。
三、分析:愿借图经将入界
造成上述“矛盾”的原因:
1、错误地理解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一条“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简单地认为所有存货和固定资产盘盈都是前期差错。有了这样先入为主的观点,再看其他相关表述就觉得“矛盾”、“错误”,难以理解和接受。
这是最主要的原因。
2、《讲解》第76页固定资产盘盈及新旧比较阐述不全面,客观上强化了这种错误理解。
如何正确理解“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这段规定呢?
非常简单:前期的盘盈是前期差错;当期的盘盈不是前期差错。就像 “计算错误”前期的是前期差错、当期的不是前期差错一样道理。
同样一句话,为什么没有人据此认为所有“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都是前期差错,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而对行文上紧跟其后的存货和固定资产却另眼看待、断章取义、穷追不舍、自寻烦恼呢?
注意到了这一点,便海阔天空、豁然开朗。
四、结论:山重水复路路通
盘盈资产(包括存货和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的正确处理:
1、发现盘盈以后及时入账,以重置成本作为资产的入账价值;因为查找、分析原因以及决定如何处理需要一定时间,所以借记资产的同时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待查明原因后转入相关科目(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包括但不限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
2、资产盘盈的原因及不同处理
资产盘盈的原因从理论上讲有两类
(1)记账错误
固定资产盘盈的主要原因是记账错误;存货和工程物资一部分原因是记账错误。这正是前期差错包括盘盈的原因。
差错造成的盘盈应当根据所属期间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
①当期差错造成的,在当期改正,既不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也不一定冲减管理费用或计入营业外收入,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错误的科目。
②确定属于前期的差错,根据前期差错的处理办法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也不一定全额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③不论哪一期的错误,如果只涉及数量、不涉及金额(如购入100单位误记为10单位,但金额正确,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也正确),则只更正数量,不需要修改任何项目的金额。此时应将资产和“待处理财产损益”的金额冲销。
(2)记账错误以外的原因或无法查明的原因
有的存货盘盈不属于记账错误且原因明确,如收购的农产品盘盈的原因包括水分增加、分次称重加总与一次称重的累积误差等。
有的原因确实无法查明,可能是记账错误但找不到错误出处。
这些原因造成的盘盈也要区分盘盈形成的时间分别处理。
如收购的农产品盘盈,明确知道本收购季节开始前没有存货,可以合理断定是在本期形成;工程物资的盘盈一定是在工程物资采购以后的建设期间;其他存货可以根据生产日期、批号、正常保存期限、技术特征等推断其所属的最早期间。
①明确属于当期的,根据原因分别冲减管理费用、工程成本(完工以前)或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为了简化,根据重要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可以统一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
②明确属于以前期间的,作为前期差错处理。不过,很难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前哪个期间;有证据的往往是记账错误造成的,不属于此类。
③不能明确断定属于哪一期的,可以作为以前期间的,也可以作为本期的。从可操作性上讲,应当视同当期的——因为如果作为前期的,还有再推断属于上期、上上期还是更早的期间,做出不同的假设会得出不同的结果。本来就没有依据的东西还是简化的好。
五、总结:世事洞明皆学问
准则和《讲解》中的不同表述从形式上看似乎矛盾,实质上并不矛盾,存货和固定资产盘盈不能全部作为前期差错,要区分期间和原因分别处理。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