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综合动态 >

车辆使用年限是从上牌开始算吗(车辆使用年限)

大家好,我是小新,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车辆使用年限是从上牌开始算吗,车辆使用年限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今年的机动车年检将按照新的机动车报废规定执行。 载客汽车报废规定 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的报废标准调整为: 1、9座(含9座)以下的非运营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车)使用15年;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3、上述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必须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污 染排放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旅游载客汽车和9 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 4、20座(含20座)以上营运载客汽车,营运车转为非营运车或非营运车转为营运车,使用期限一律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车主提出申请,经批准和检验合格,延长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使用期限的一半。延长使用期限每年定期检验4次。 5、对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应当按照公安交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 增加检验次数。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3次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注销登记,不允许 再上路行驶; 6、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 规定报废; 7、非营运载客车辆汽车是指单位和个人不以获取运输利润为目的的自用载客 汽车;旅游载客汽车是指经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批准的旅行社专门运载客人的自用载 客汽车。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 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 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达到报 废标准要求后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 年开始每年定期检验4次。 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安交管部门应收 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并通知车主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公安交 管部门将不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等手续

说得通俗一点就是,有营运证的中巴车都是八年,没有的是十二年。可是一般的车都不会用这么久的。 有营运证的中巴车,五年后的每一年要做两次年审,如果是客运公司或国有车站的车的话,一般五年就会让你强制报废的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