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综合动态 >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计入什么科目(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谁出)

大家好,我是小新,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计入什么科目,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谁出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由申请执行人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4、”规定预交(网上有速算器,方便计算),最终由被执行人负担(有的法院从司法为民的角度出发规定不用预交)。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